2月4日,唐山市出台“惠企政策20条”,在3个月的暂定有效期内,从稳定企业和职工队伍、加大金融支持、减轻企业负担、加大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支持力度、优化通关环境等方面,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。唐山市从社会保险费缴纳政策入手,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,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%。
金融支持方面,唐山市鼓励,因疫情原因,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,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,可申请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。在此基础上,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支持力度,在鼓励既有应急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,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。